关于开展《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达标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1-181
为提高热处理行业能源利用率,降低污染排放,淘汰落后技术和工艺,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及恶性竞争,贯彻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机械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参照中国热协团体标准《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T/CHTA003-2020)和《<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国热协持续在全行业开展《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达标企业申报咨询工作。申报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达标企业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热处理车间及热处理分厂可由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企业申报);(二)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企业自查符合《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具体要求;(五)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拟申报企业请参照《<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认真填写《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达标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报送中国热协秘书处。形式审查合格后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查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在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由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以“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达标企业”公告发布。1、《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T/CHTA003-2020)(扫描下载)2、《<热处理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扫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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