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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02-25109
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热协〔2025〕0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实力和水平,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中国热协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原则

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宗旨,遵循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

二、评价范围

热处理行业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新设计、新技术集成、应用基础研究等领域科技创新成果。

三、评价条件

(一)申请评价的科技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有关规定;

(二)申请评价的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并具有创新性;

(三)申请评价的科技成果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外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申请评价提交的科技成果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有关数据、成果物等应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五)申请单位应为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或社会团体,原则上为本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先申请办理入会手续。

四、工作程序

凡符合评价范围的项目,完成单位或开发单位均可向中国热协提交科技成果评价书面申请。中国热协秘书处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做出是否予以评价的回复意见。

五、材料要求

申请评价单位按要求填写《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成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邮寄至中国热协秘书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和对应word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

评价材料需在拟评价日期前30个工作日前提交中国热协秘书处。

六、时间要求

鉴定材料需在拟鉴定日期前30个工作日前提交给本会秘书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科技楼518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石向东 朱光明

联系电话:010-64937312,13121925209

电子邮件:chta@chta.org.cn


附件: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

2025年2月25日


编辑:朱光明  校对:孙超  审核:吕东显 
媒体合作: 1350119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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